福建省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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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审改办《关于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审改20233号)及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审批权限调整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现将我局2024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对外公布,请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按照文件规定进一步做好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完善及对外公布工作。

 

附件:龙岩市体育部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龙岩市体育局

                                20241119


附件

 

龙岩市体育部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表一:取消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取消文件文号

备注

 

1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核准

龙岩市体育局

龙岩市体育局

       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保证各项竞赛有序进行,逐步建立健全裁判员委员会,逐步实现裁判员管理工作的过渡。
       督促各体育运动协会成立裁判员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督和考核。一是严格遵守裁判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二是邀请省级裁判员委员会对市级进行业务提高培训。三是积极组织裁判员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四是对裁判员晋级考试、技术考试等考核及处罚进行监督。
      

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2.《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原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闽审改办〔2015〕181号)
3.《福建省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取消二级裁判员
技术等级核准的通知》(龙体〔2016〕117号)

取消

 

表二:下放(委托)的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监管责任单位

监管主要职责及措施

下放(委托)文件文号

备注

 

1

开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游泳项目)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龙岩市体育局

    合规监督:检查游泳场所是否持续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的许可条件。安全保障: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保证游泳者的人身安全。人员和技术保障:积极增加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所需要的人员、设施和装备,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人员的能力。
    措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加大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负责日常监管的执法人员定期到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事项,市局加大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龙政综〔2014〕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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