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有关规定,按照市体育局“三定”规定,做好市体育局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权责清单共计5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
动态调整内容为新增行政许可2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审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取消其他行政权力1项:“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批准”。该项转为行政许可,名称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审批”。调整依据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闽审改办规〔2023〕1号)、《龙岩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龙岩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岩审改办〔2023〕3号)及市体育局“三定”方案。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化。
附件:龙岩市体育局权责清单
龙岩市体育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