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解决市局各直属训练单位教练员编制紧缺问题,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教练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第十七届省运会后,我局通过对市级训练单位的走访,深入了解到我市当前的教练员队伍已无法满足竞技体育工作发展的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并征求训练单位意见和建议,形成本办法初稿。2023年通过局党组会议,并经我局竞训科修改完善后,最终出台本办法。
三、范围期限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龙岩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
(二)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控制数量、公开招聘、择优选聘。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三)聘用编外教练员的核定与使用
原则上聘用编外教练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编内教练员数的10%-15%
(四)招聘编外教练员类型
1.短期编外聘用教练员:指为备战省运会等各类大赛需要,聘用编外教练员,聘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60周岁。
2.普通编外聘用教练员:指运动项目核定的编内教练员不足情况下,招聘编外教练员,聘用时间为一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高水平编外聘用教练员:指根据项目训练需要,招聘高水平编外教练员(有比较丰富的省级及以上运动队的带队履历,并且所带队员取得国内大赛较好成绩或省运会冠军的教练员),聘用时间为一个周期,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五)招聘办法
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