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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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规范龙岩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围绕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服务体育发展大局,着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高我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力度,培养发展三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优化等级结构,出台鼓励政策,提高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指导市民专项化健身的水平,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进一步完善城乡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继续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五进”活动。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 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类社会团体要按年度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及培训考核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将志愿服务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五进”服务、体质测试服务、健身指导服务、科普讲座服务等一批体现全民参与、突出健身特色、满足社会需求、适合长期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各单位要着力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全民健身社会化进程,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规模和水平。市、县两级体育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流程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到培训和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全工作留痕。统计好当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对外公开。培训和考核材料需归档保存。县级体育部门每年需保质保量完成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考核,人数不少于50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考核,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充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二)广泛、全面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

  1. 完善基础保障。县级体育部门和各体育类社会团体要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培训管理体系,普及志愿服务的相关知识,提高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形成运行通畅的志愿者工作服务、激励表彰工作模式。县级体育部门和体育类社会组织应当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健身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器材、工装等基本条件,解决就餐、交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购买安全责任和意外伤害的保险、提供工作补贴等方式,为志愿者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创造必要的条件。遵守志愿服务的相关法规规定,深化对志愿者性质和自愿精神的理解、认识,维护志愿者的各项权益,形成尊重志愿者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定期开展服务。围绕节庆假期和学雷锋月、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以及大型体育赛会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策划和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示范效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项目;面向农村和社区开展贴近百姓、实用性强的志愿服务项目;开展针对青少年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扶助性志愿服务项目,带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项目蓬勃发展。常态化开展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科学健身指导课程等,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乡村(社区)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基层文化体育生活。各县(市、区)每年需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活动1次以上。

  3.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根据人口密度、年龄结构、体育场地设施等情况合理安排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工作。县级体育部门要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本级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组织。县级体育部门和各体育协会、民非组织每年需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至少2次,并制作条幅等物品用于活动宣传,每年上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总结1篇,并附活动现场照片5张以上。各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本组织运动特点,组织开展“五进”活动1次,并形成宣传资料报主管部门推广。创造各方共同参与、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工作的局面。

  4.注重宣传引导。要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搭建更多平台,给予更多支持,激发和引导广大体育爱好者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及时报道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常年坚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荣誉感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的浓厚氛围。

  三、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长效的表彰激励机制。市体育局每年组织开展“最佳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先进典型考评工作,建立以服务时长、服务次数、服务效果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作为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认可的标准,对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给予荣誉激励,在全市体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各单位可探索建立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回馈机制,可结合实际采取免费或优惠使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措施予以激励。通过对志愿者、参与单位和组织的激励,提高其社会认知度,激发大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伍。

  四、评估检查

  建立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市体育局定期对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及培训考核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工作检查和监督,对管理工作滞后、志愿服务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

  五、其他要求

  各县体育部门和体育类社会团体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总结工作,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于每年2月30日前将前一年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盖章扫描报至龙岩市体育局群体科,邮箱:lysqtk@163.com,联系人:卢轶,电话:2969569。

 

 

  龙岩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23日